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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同居

非法同居

现如今思想观念越来越开放,同居在多数人眼中并不奇怪,但是许多人并不清楚同居与非法同居的区别。通常非法同居是指男女一方或双方有配偶,而与第三者非法以夫妻关系临时同居的行为。那么,我国法律对非法同居是怎么认定的?

2023.09.10 1522804人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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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同居的定义

非法同居,是指男女双方未办结婚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一种同居行为。同居在我国分为三种一般同居、非法同居、重婚同居。 如果双方均未婚,同居就不会触犯法律。但是如果是已婚者与他人同居,就会涉嫌构成重婚罪,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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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同居的认定

1、 1986年3月15日《婚姻登记办法》施行之前,没有配偶的男女,未办结婚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 “离婚”,如起诉时双方均符合结婚的法定条件,可认定为事实婚姻关系;如起诉时一方或双方不符合结婚的法定条件,应认定为非法同居关系。

2、自民政部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施行之日起,没有配偶的男女,未办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按非法同居关系对待。

3、离婚后双方未再婚,未履行复婚登记手续,又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一方起诉“离婚”的,一般应解除其非法同居关系。

4、已登记结婚的一方又与第三人形成事实婚姻关系,或事实婚姻关系的一方又与第三人登记结婚,或事实婚姻关系的一方又与第三人形成新的事实婚姻关系,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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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同居怎么处罚

一、离婚后,双方未再婚,在未履行复婚登记手续的情况下,又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一方起诉离婚后,一般应解除其关系。

二、未办理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男女,一方要求“离婚”或关系的,经查证确属非法同居的,应一律判决予以解除。

三、解除非法同居时,对非婚生子女的抚养、教育和,应本着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及双方过错程度妥善处理。

四、解除非法同居,对在哺乳期内的子女,原则上由母方抚养,如父方有条件的,母方同意,也可由父方抚养。子女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应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一方将未成年子女送他人抚养,须征得另一方同意。

五、解除非法同居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共同财产处理。同居期间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

六、解除非法同居时,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七、解除非法同居时,一方在共同生活期间患有严重疾病未治愈的,分割财产时,应适当予以照顾,或者由另一方给予一次性经济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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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同居财产分割

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双方在同居期购置的房屋及装修、家具等财产应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

在共同共有关系终止时,对共有财产的分割,有协议的,按协议处理;没有协议的,应当根据等分原则处理,并且考虑共有人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适当照顾共有人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等情况。但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应当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处理,对没有协议约定的,应当等分原则处理,适当照顾共有人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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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婚姻与非法同居的区别是什么?

本文介绍事实婚姻和非法同居如何区分,具体提供了事实婚姻的概念和要件以及非法同居关系的概念和效力。事实婚姻和非法同居的区别主要在于事实婚姻是指没有配偶的男女,虽未进行婚姻登记,但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并且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接下来就由律图小编带你一起了解了解。

(1) 事实婚姻。

事实婚姻是指没有配偶的男女,虽未进行婚姻登记,但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并且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事实婚姻的要件有:

① 未依法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欠缺形式要件。

② 符合婚姻的实质条件,从而有别于非法同居关系。

③ 具有目的性和公开性,即必须公开地以夫妻名义生活在一起。

④ 必须发生在1994年2月1日婚姻管理登记条例实行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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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同居会不会罚款或者拘留

为了加大对违反婚姻忠诚义务行为的处罚,民法典中涉及到一个概念:“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其实就是非法同居。那么,非法同居会不会罚款或者拘留?律图小编带您详细了解。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形,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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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同居相关咨询

你好问一下针对于非法经营怎么处罚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非法经营,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构成非法经营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问一下分居两年离婚财产分配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结论:一般情况下都是均分。 解析: 离婚财产有以下几种分割方式: 1、一般均分原则: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双方应有平等的权利,对共同财产平均分割。 2、坚持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则。 3、照顾无过错一方的原则: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但有过错,不代表就会净身出户。 4、公平原则:离婚时应清算夫妻的经济利益。 5、尊重当事人意愿,财产约定先于法定的原则。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我想咨询一下购房合同中有房屋买卖居间合同违约如何办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1、在居间合同约定时间到中介公司,并要求中介公司出具对方不在约定时间签订买卖合同或提出不合理要求造成不能签订买卖合同的书面证明。 2、向对方发出书面通知,指出由于对方未按约定时间签约或造成买卖合同不能签订已构成违约,给出对方一个签约的宽限期,要求对方在该期限内签约,否则将承担违约责任。并将书面通知复印留存,将原件挂号寄送给对方,如无对方地址可寄到中介公司转交。 3、在宽限期规定的时间再次到中介公司,如再不能签约,再次要求中介公司出具证明。

你好问一下非法同居如何分财产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非法同居者分割财产时,通常可按下列步骤进行: 第一步,对全部财产进行清理和估算。确定哪些是属于个人财产,哪些是属于共同财产,然后估算出共同财产的价值,并经双方认可。 第二步,明确每一项财产的产权。双方在共同生活期间通常会购置或拥有一些财产。最常见的有家用电器、家具、房产、汽车、银行存款、债券、股票、期货等。在共同购置这些财产时,如果双方当时没有做任何约定,从理论上讲,应是以谁的名义登记、落户的,产权就归谁。如:房产、汽车、银行存款等。如果不需要登记的,原则上由谁购买、使用、照顾、保管就归谁。如果是双方共同购买、使用或照顾、保管,而且是不可分割的则应通过协商解决,决定由一方完整地获得该财产,而另一方则获得相应的价值补偿(可以是现金,也可以是债权、股权、期权、其他财产的所有权、实物等)。如:家用电器、家具、宠物等。其它财产的处理,则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三步,合理分割财产。产权有时并非反映财产的实际状态,分割财产时更应根据实际情况加以处理,比如,某女独自经营着一家玩具店,但当时注册时用的是男友的名字。这个玩具店的产权从理论上讲应该属于男友,可男友从来没有参与过经营,也不懂得经营。玩具店这一财产的利益,主要是要经过经营来实现的,如果真的把店给了男方,他不但不能从中直接获得利益,而且还潜藏着因经营不善而赔钱、负债的风险。所以,双方协商后,决定把玩具店分割给女方,仍由她继续经营,而作为补偿,女方同意把以自己名义购置的房产过户到男方的名下,结果是双方满意。显然,合理的财产分割在处理非婚姻状态下的财产纠纷也很重要。

你好请问一下关于非婚生子女抚养权怎么争取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由于父母没有合法的婚姻关系,非婚生子女往往让许多人“另眼相看”,承受着不该承担的压力。那么,为了亲自抚育非婚生子女,给孩子更多的关爱和温暖,当事人需要多照顾孩子,与孩子增进感情。同时,需要从以下方面收集证据,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1)证明自己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 (2)证明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 (3)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 (4)另一方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5)己方收入稳定、对方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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