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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伤鉴定中,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会根据受伤职工的伤残情况以及医院等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进行鉴定。而一般工伤鉴定的标准被分为了十级,每一级对应了各自的鉴定标准。今天,我们一起来了解下工伤六级伤残鉴定标准的内容。
六级伤残鉴定标准,又名工伤六级劳动能力鉴定标准,凡符合如下情形之一的,应鉴定为六级伤残,享受六级伤残赔偿标准。
1)轻度智能损伤;
2)精神病性症状影响职业劳动能力者;
3)三肢瘫肌力4级;
4)截瘫双下肢肌力4级伴轻度排尿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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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六级伤残还是属于比较严重的了,因此就需要对伤者做出一定的赔偿,让其享受相应的待遇。那么这个六级伤残待遇具体是怎样的呢?
1、标准: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
工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
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
2、要求: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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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实生活中,按照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要对工伤职工发放一定的伤残津贴。伤残津贴是指依照伤残等级分为一级致六级,且职工按照一定的工资比例按月享受的津贴。下面,小编将对“六级伤残津贴怎么计算”这一问题着重展开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
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
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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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中伤残的,可以请求损害赔偿,主要赔偿项目有医疗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等,其中残疾赔偿金根据伤残等级不同而不同,交通事故六级伤残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一、医疗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规定,按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实报实销。
二、误工费
根据《解释》规定,根据受害人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按照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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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工伤中的伤残等级有十级,最轻的是十级,最严重的是一级。每个伤残等级都有相应的伤残报销和赔偿标准。今天带领大家一起了解一下有关六级伤残报销和赔偿标准的相关信息,详细请阅读下文。
一、六级伤残报销
六级伤残的报销问题,根据各地经济发展情况的不同,每个地方都不一样,我们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二、六级伤残赔偿标准
1、工伤赔偿参考《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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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级伤残相关咨询
法律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放人。如果拘留期满,是要放人的。
1、拘留所没有通知家属的法定义务,收拘被拘留人的时候才应当及时通知被拘留人家属。
2、被拘留人拘留期满,拘留所应当按时解除拘留,发给解除拘留证明书,并返还代为保管的财物。
3、拘留所收拘被拘留人,应当告知被拘留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和应当遵守的规定。
拘留所收拘被拘留人后,拘留决定机关应当及时通知被拘留人家属。
法律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三级甲等医疗事故赔偿标准 三级甲等医疗事故为六级伤残,赔偿指数50%; 患者及其家属在与医疗机构协商解决或诉诸法律时,应注意一级甲等医疗事故不属于残疾,应当向医疗机构主张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以及死者配偶和直系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和住宿。
三级甲等赔偿标准:
三级甲等医疗事故为六级伤残,赔偿指数50%;
患者及其家属在与医疗机构协商解决或诉诸法律时,应注意一级甲等医疗事故不属于残疾,应当向医疗机构主张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以及死者配偶和直系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和住宿费,但是计算费用的人数不宜超过2人。
对于鉴定为四级医疗事故的,不能按照残疾的标准索赔,只能主张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陪护费、交通费和住宿费等必要的合理的费用。
医疗事故给患者造成的各种损失,法院会根据医疗机构和患者在整个医疗事故中的过错程度来承担一定的责任,如完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法律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结论:工伤伤残鉴定赔偿费用由工伤保险、用人单位按规定承担
解析:
1、工伤伤残鉴定赔偿费用由工伤保险、用人单位按规定承担。
2、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事故赔偿责任,当然应当包括承担工伤职工伤残鉴定的费用,初次伤残鉴定的费用由用人单位来承担,包括鉴定费、检查费、诊断费、鉴定人的差旅费等,用人单位为职工购买了工伤保险且足额缴纳保险费的,该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3、如果用人单位应当参加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在此期间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法律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1、残疾人保障金是为保障残疾人权益,由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缴纳的资金。
2、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
3、农民专业合作社既不同于企业法人、也不同于社会团体法人,而是一种全新的经济互助组织。《民法典》第一百条规定,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依法取得法人资格。同时规定,属于特别法人范畴。
4、农民专业合作社并非具有营利性的企业法人,更非是一种公益法人,而是一种介于企业法人和公益法人之间的中间法人。
因此,农民专业合作社不属于征收范围。
法律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因工致残被鉴定为十级伤残的,可以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注:由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不同,同等伤残的职工所能享受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也不一样。广东:根据《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分别计算。具体如下:
(一)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本人工资为基数计发:十级计发4个月。
(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按本人工资为基数计发:十级计发1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