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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婚姻

事实婚姻

事实婚姻指的是没有配偶的男女,未进行结婚登记,便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形成的事实上的婚姻关系,这种婚姻关系没有进行结婚登记。那么,事实婚姻如何离婚?法律又如何认定事实婚姻,事实婚姻解除时,财产又该如何让分割呢?

2023.09.16 640116人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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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事实婚姻

我们所说的事实婚姻,指的是没有配偶的男女,未进行结婚登记,便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两性结合。

从这个定义上看,构成事实婚姻的必须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1、事实婚姻的男女都无配偶,有配偶则构成事实重婚;

2、事实婚姻的当事人具有婚姻的目的和共同生活的形式;

3、事实婚姻的男女双方具有公开的夫妻身份;

4、事实婚姻的当事人未履行结婚登记手续。

在构成事实婚姻的条件里,最主要的就是男女双方已经以夫妻名义生活在一起,但并没有办理结婚证,履行结婚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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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婚姻的认定

重婚, 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

事实婚姻,指没有配偶的男女,未进行结婚登记,便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两性结合。

在婚姻、家庭法律关系中,关于“事实婚姻”与“重婚”的问题是比较复杂而容易引起混淆的问题。

简而言之,事实婚姻是没有配偶的双方进行夫妻同居生活的情况,而重婚是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其再次结婚的情形,现行法律已经不再承认“事实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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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婚姻如何离婚

事实婚姻是未经法定程序、未经国家法定机关认可而建立的婚姻关系。由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通过诉讼程序解决。1994年2月1日 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 处理。

对于事实婚姻如何离婚就有法律上的说法,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相称的同居关系,应以1994年2月1日为时间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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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婚姻受法律保护吗

根据最高法的相关司法解释,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在1994 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之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按照上述的规定,1994年2月1日之前,同居时符合结婚的实质条件,承认事实婚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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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婚姻财产分割

对于事实婚姻的财产分配,也是将事实婚姻期间的财产依照夫妻共同财产来分配。具体分割财产时应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在事实婚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一般按共有财产处理;在事实婚姻期间,双方各自继承和受赠的财产,一般按个人财产对待;为共同生产、生活形成的债权、债务,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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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婚姻和非法同居

事实婚姻与非法同居的区别

第一,事实婚姻的男女双方都具有共同终身共同生活的目的,而非法同居的男女双方不具有这种终身共同生活的目的。

第二,事实婚姻的男女双方具备公开的夫妻身份,而非法同居的男女双方往往具有陷落性,临时性,不具有公开性。

第三,事实婚姻的男女双方均无配偶,有配偶的则为事实重婚,非法同居的范围要比事实婚姻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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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婚姻相关咨询

事实婚姻可以分财产吗

法律咨询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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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事实婚姻可以分财产 解析: 事实婚姻可以分财产。 事实婚姻不被法律承认和保护,当事人解除同居关系时,同居期间的财产可以按共同共有处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二条规定,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的婚姻,当事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除有证据证明为当事人一方所有的以外,按共同共有处理。 《民法典》第三百零三条规定,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是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 因分割造成其他共有人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三条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是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 因分割造成其他共有人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二条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的婚姻,当事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除有证据证明为当事人一方所有的以外,按共同共有处理。 《民法典》第三百零三条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是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 因分割造成其他共有人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温馨提示】若您有相似法律问题,细节、证据不同,答案也会不同,建议咨询律师,仅需3~15分钟获得专业解答!

瓜子上买的二手车车型和实际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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瓜子二手车的服务费为新车主(买方)和原车主(卖方)都要向瓜子二手车(中介方)支付服务费。 1、消费者要注意所购买的车辆是否达标车辆落地的政策。目前主要是限制车辆的排放标准和车辆的登记年限,在一些地区把车辆的排放标准都提高了国四,在北京的车辆排放标准已经提高了京排放标准,在一些地方也限制车辆的登记年份,比如在河北石家庄限制车辆落户政策是达到国四排放标准车辆登记五年以内的才能落户。 2、车辆手续的检查与过户问题。核实车辆手续,验证车辆是否是正规车辆,拓号(发动机,大架号)核对、验盗抢。提档:在购买地车管所办理提档手续,其中需要卖方的资料有:身份证、车辆行驶证、购置附加费证、养路费证、车船使用税、保险。 3、要物有所值,除了车价相对便宜之外,车况起码也要比自己所在城市的二手车车况好,同时将往返路费、食宿、车辆过户交易、转入验车上牌等费用也要入账,看整体价格是否划算。

孩子遭遇校园霸凌但没有实际证据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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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受到校园欺凌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也可以报警处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除了遭受校园欺凌的受害人,其他任何个人和单位在发现违法行为以后,都可以向公检法机关举报,但没有任何证据证明存在校园欺凌的,公安机关无法立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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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婚姻登记申办对象资格 (一)当事人必须符合法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 (二)当事人必须是自愿和无配偶; (三)当事人为非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四)当事人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五)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是本辖区内的常住户口; (六)申请结婚登记的双方当事人必须同时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2.婚姻登记办理材料 (一)户口薄; (二)居民身份证; (三)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复婚的按上述规定办理。 (四)按照《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定》第二十二条第7项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应当提交3张大2寸近期、半身、免冠、双人合影照片。照片大2寸的规格为6×4厘米。应当是证件照,清晰可辨。不得使用**照、艺术照、婚纱照、生活照、剧照等。 3.婚姻登记办理流程办理程序当事人出示证件→当事人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婚姻登记机关审查、颁发《结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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