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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企业

外商投资企业

当今社会,除了我国本地公民会在国内创办企业之外,很多外商也会来到中国投资,这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外商投资企业,为此我国还专门制定了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备案管理暂行办法来规范该类行为,那么大家对此了解多少呢?

2023.09.17 7435人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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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无论做什么,都需要按照一定的流程才能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对于外商投资企业来说需要办理统计登记,领取批准证书才能从事经营活动。在申请前需准备所需材料,然后到相关机构按照流程申办才能更快的获得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现在,律图的小编简单告诉你批准证书的程序。

第一步:名称预先核准:

名称一般由四部分依次组成:

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特点+组织形式;

字号+(北京)+行业特点+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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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

在实践中,我们都知道外商投资企业每年都需要联合年检的。实施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具有重要的意义一方面可以规范外商投资企业的企业行为,另一方面这样可以督促外商投资企业依法经营。那么大家是否了解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需要哪些材料?

(一)外商投资企业年检应提交文件、证件:

1、公司或法定代表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工作单位证明或代理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外商投资企业、台港澳侨投资企业联合年检报告书》一份(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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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企业增资

在当今时代,外商投资企业已经是很常见的了,有时候外商企业由于某种原因,可能需要增加资本,但是增资不是随便就可以的,需要符合相关的规定,并且按照一定的流程。那么,外商投资企业增资法定流程是怎样的?

一、外商投资企业增资法定流程是怎样的?

外资企业增加注册资本的具体程序应是:企业向审批机关提交董事会决议和董事长签署的申请书等文件;审批机关在接到上述有关文件后,以书面形式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经审批机关审查同意后,企业按照变更登记的有关规定,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外商投资企业增资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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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企业清算办法

为了使内外资企业的管理趋于一致,《外商投资企业清算办法》在2008年已被废止,这是我国法律体系日趋完善的表现,在办法废止后,我国法律体系出现了关于外资企业解散和清算方面的空缺,商务部为了衔接这方面的问题,作出了以下规定。

一、适用法律确定

《外商投资企业清算办法》废止后,外商投资企业的解散和清算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外商投资法律、行政法规的相关规定办理。外商投资法律和行政法规有特别规定,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未作详细规定的,适用特别规定。

二、需向审批机关提交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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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企业法

在经济全球化的时代背景下,外商投资者在中国境内进行投资,不仅有利于国际间的交流,而且也可以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因此,为了保护外商企业的权益,国家制定了相关的法律。那么,外商投资企业法的内容是怎样的?

外商投资企业法

第一条 为了扩大对外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促进中国国民经济的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允许外国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以下简称外国投资者)在中国境内举办外资企业,保护外资企业的合法权益。

第二条 本法所称的外资企业是指依照中国有关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全部资本由外国投资者投资的企业,不包括外国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在中国境内的分支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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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企业相关咨询

你好问一下意外险和重大疾病险有什么区别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1、意外险,就是意外伤害险。通常发生意外伤害的后果有三种:意外死亡、意外残疾(按照国家标准分成不同的残疾等级)、意外受伤。也就是说,因遭受意外伤害而造成的死亡、残疾、医疗费用支出等,都在意外险的保障范围内。 2、重疾险,顾名思义,主要是保障重大疾病风险,一旦发生合约规定的重大疾病轻症,即按保额给付保险金,用于弥补患病后的治疗费用和收入损失。如果包含身故责任,那么因为“意外或疾病”身故,也可以得到赔付。

问一下商标变更和转让的区别是什么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注册商标的转让与变更注册人名义不同。变更注册人名义时,注册商标的主体并不发生改变,仅仅是注册人的名称发生了变化。而转让注册商标则是其主体发生了改变,转让后的商标所有人不再是原注册人。 前者例如某商标注册人(企业)的名称发生了变化,只需办理变更登记 后者如该商标注册人(企业)将合伙企业转为有限责任公司,虽然其企业名称、地址均未变化,但实质上已转变为一个新的企业法人,因此应办理转让注册手续。

我想咨询一下买礼品送客户算商业贿赂吗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主要看礼品的价格,一般不算商业贿赂,金额大可能会构成行贿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了解一下企业破产的提出和受理有何规定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条 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第八条 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应当提交破产申请书和有关证据。 破产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 (二)申请目的; (三)申请的事实和理由; (四)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载明的其他事项。 债务人提出申请的,还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职工安置预案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 第九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申请人可以请求撤回申请。 第十条 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通知债务人。债务人对申请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人民法院的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人民法院应当自异议期满之日起十日内裁定是否受理。 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破产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裁定是否受理。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前两款规定的裁定受理期限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十五日。 第十一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申请人。 债权人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债务人。债务人应当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 第十二条 人民法院裁定不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至破产宣告前,经审查发现债务人不符合本法第二条规定情形的,可以裁定驳回申请。申请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第十三条 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当同时指定管理人。 第十四条 人民法院应当自裁定受理破产申请之日起二十五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

帮问一下如何解决涉企合同纠纷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结论:可协商可起诉。 解析: 合同纠纷也就是在合同签订后因合同履行的问题所发生的纠纷,合同纠纷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但提起诉讼时首先要确定好管辖法院。 随后,原告向法院起诉,应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递交副本。 起诉时,还要按国家规定的标准,预交诉讼费。 案件审结后,诉讼费由败诉方承担;如果双方都有责任,按责任大小照比例分担。 经济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因经济合同发生争议。均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如果经济合同纠纷经过了合同管理机关仲裁,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对仲裁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仲裁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人民调解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人民调解,是指人民调解委员会通过说服、疏导等方法,促使当事人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解决民间纠纷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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