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您的位置:首页 > 法律百科 >刑事辩护百科>刑事诉讼百科 > 刑事辩护词
刑事辩护词

刑事辩护词

犯罪嫌疑人要是构成了犯罪被检察机关提供公诉时,写一份优秀的刑事辩护词是非常重要的,它能有效的帮助犯罪嫌疑人减轻处罚。那么大家知道刑事辩护词怎么写吗?律图小编带来了刑事辩护词范本,供大家做一个阅读。

2023.09.15 74629人阅读
1

刑事辩护词格式

辩护词,是一种有严格的格式规范的为被辩护人辩解的文书,刑事辩护词格式主要是由前言、辩护理由以及结束语组成。每一部分又有不同的注意事项。

刑事辩护词格式

1、首部。首行要写明标题。

2、正文。在具体制作法庭辩护词时,分两段。

(1)向法庭说明出庭行使辩护权的根据。第二,向法庭讲明辩护发言的根据。第三,简要但明确地概述辩护人对案件的基本看法。

(2)从控诉方对犯罪事实的认定方面来辩护。第二,从法律适用方面进行辩护。第三,从情理方面进行辩护。

......

查看全文 >>

刑事辩护词相关百科

  • 证人出庭作证

    证人出庭作证

    打官司的时候,为了让自己的话具有更大的说服力,因此如果有证人的情况下,当事人往往会选择申请证人出庭作证,这个时候就需要递交证人出庭作证申请…

    2023.09.22 10569人阅读
  • 刑事案件流程

    刑事案件流程

    我们都知道,一旦发生刑事案件,公安机关就会立案进行侦查,然后收集好证据后移送人民检察院,这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刑事案件流程。下面律图小编将…

    2023.09.21 86925人阅读
  • 刑诉法司法解释

    刑诉法司法解释

    今天小编为您介绍刑诉法司法解释有关知识,那么最高法刑诉法司法解释死刑复核最新规定,刑诉法司法解释管辖最新规定,以及最新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的…

    2023.09.21 5155人阅读

刑事辩护词相关咨询

辩护人毁灭证据罪的主体与客体一样吗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这项罪名的犯罪主体和犯罪客体是不一样的,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人身权利,司法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属于复杂的客体;而犯罪主体属于特殊主体,是刑事案件中的辩护人者、刑事案件的诉讼代理人。

哪些人可以书写免予起诉辩护词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律师、犯罪嫌疑人或者是刑事案件的被告等都可以书写免予起诉辩护词,不管是谁书写辩护词,都需要结合实际情形来书写。当然将辩护词提交给检察院之后,检察院并不一定就不会作出不向法院起诉的决定。

老人90岁,如何办理她的监护权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1.如果老人存在痴呆情况,则由下列人员担任监护人:成年子女;其他近亲属;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其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2.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

委托辩护的时间从什么时候开始的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专业律师法律分析: 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犯罪嫌疑人在侦查阶段,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律师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的,应当及时告知办理案件的机关。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 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间要求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转达其要求。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委托辩护人。 辩护人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后,应当及时告知办理案件的机关。

保护商业秘密措施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专业律师法律分析: 一、企业可以与职工签订保密合同保护商业秘密。 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因此,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聘用合同、知识产权权利归属协议或者技术保密协议中,与相关人员订立保密合同。 二、企业可以采取经济手段保护商业秘密。 1、是以优厚的待遇来保护商业秘密。即对接触、使用企业商业秘密的职工,特别是高级管理人员给予较优厚的工资、奖金、津贴待遇,同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一旦享受特殊津贴,则应负有相应的保密义务。 2、是以劳动合同长期化来保护商业秘密。 三、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商业秘密保护制度。 1、是建立商业秘密的保护机构。商业秘密与国家秘密虽然层次不同,但保护的要求、制度措施、防范手段、宣传教育等大体相似,因此可以把国家秘密与商业秘密纳入统一管理,分别对待。 2、是建立企业内部的保密制度。国家保密部门已经颁布的一系列保守国家秘密的制度,是针对各种泄密渠道提出的保密行为规范,很多都适合于商业秘密的管理,企业可以根据商业秘密的不同特点,进行取舍、充实,制订出一套符合商业秘密运作规律的管理制度。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关于我们 |业务介绍 |加入律图 |帮助中心 |网站地图 |意见反馈 | 不良信息举报>>

Copyright©2004-2024 成都律图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蜀ICP备15018055号-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20160341)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