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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

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

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为大家营造了一个良好的制度,今天来为大家介绍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的知识,那么规章制定程序条例是什么,行政法规有哪些,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更多知识快来了解一下吧,希望这些内容对您有所帮助!

2023.09.03 25162人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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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相关咨询

请教一下房产证上加名字的流程是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一、有房无贷在房产证上加名字流程: 1、带好三证(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正本及复印件。 2、去房屋所在地区的房地产交易中心,先在预检窗口告知是来办理房产证增加配偶姓名事宜的,窗口工作人员会审核提交的材料,如果材料齐全就给你们一个号码,然后凭号码去相关窗口办理。 3、办理房产证上加名字所需费用:元手续费,明细如下:80元工本费、25元地籍图费、5元贴花费,如顺利20天后可拿到新的房产证。 4、新房产证可以设定密码,房地产交易中心会告知你一个初始密码,之后可自行更改。 二、有房有贷在房产证上加名字流程: 1、先去银行办理抵押变更手续(具体事宜请咨询各银行)。 2、办理房产证上加名字所需费用:除支付上述元手续费外,如贷款是纯公积金的,还需另外支付100元;如贷款是组合形式的(公积金+商业贷款),还需另外支付200元。

问一下办理房屋继承有哪些程序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办理房屋继承的程序如下: 1、携带身份证明、遗嘱等资料到公证处办理公证; 2、到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3、提交登记申请书,遗嘱,公证书等材料; 4、符合登记条件的,按照程序进行变更登记。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的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抚养费不给,强制执行是怎样强制执行?

张律师团队

张律师团队律师 最近回复:

拿着判决书,写一份强制执行申请书去找承办法官

合伙企业债务清偿的顺序应该如何确定

律图彭水县

律图彭水县律师 最近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br/>(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br/>(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br/>(三)普通破产债权。<br/>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br/>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天津不正当竞争纠纷起诉流程怎么走

律图丰都县

律图丰都县律师 最近回复:

对于天津不正当竞争纠纷起诉流程怎么走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天津不正当竞争纠纷流程怎么走<br/>这一问题,解答如下:<br/>发生纠纷后,建议双方先协商处理;实在协商不了的,可以去维权。<br/>打官司一般要走以下程序:<br/>(1)写好书;<br/>(2)携带证据和书到立案并交诉讼费;<br/>(3)开庭审理过程主要有:宣读法律纪律、开场白、询问是否回避、询问材料是否收到、法庭调查阶段(具体包括原告陈述、被告答辩、原告举证、被告质证、被告举证、原告质证、法官问话)、法庭辩论阶段、最后陈述阶段、退庭后核对笔录、宣判等几个阶段。<br/>其中比较重要的是法庭调查、法庭辩论阶段。在法庭调查阶段时比较重要的是质证。当事人在辩论阶段可以围绕本案焦点阐述自己的观点,充分行使辩护权。法庭辩论结束后,在法官主持下调解,双方当事人可以自愿达成调解协议,无法达成调解协议的由法官作出裁决。<br/>(4)执行判决。如败诉方不主动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胜诉方可依法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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