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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止审理

中止审理

法院审理案件的时候,并不是都能够一审到底的,如果中途出现某些意外情况,就可能会导致法院中止审理,那么具体来讲法院中止审理的情形有哪些呢?律图小编就中止审理的知识做了归纳,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2023.09.22 69183人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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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止审理的条件

关于案件中止审理的条件其实也就是案件中止审理的情形,我国相关法律中规定,针对不同的诉讼,能够中止案件审理的条件不同。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81条的规定,遇到下列情形之一,影响审判进行的,可以中止审理:

1、自诉人、被告人患精神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应当裁定中止审理。

2、起诉后被告人逃脱,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应当裁定中止审理。

3、在自诉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人下落不明的,应当裁定中止审理。

4、在审理期间发现不宜适用简易程序情形的。应当决定中止审理,并按照公诉案件或自诉案件的第一审普通程序重新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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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止审理的情形

不同诉讼中关于中止案件审理的法定情形都是不同的,而要想具体了解中止审理的情形,那么就要区分不同的诉讼进行分析。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81条的规定,遇到下列情形之一,影响审判进行的,可以中止审理:

1、自诉人、被告人患精神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应当裁定中止审理。

2、起诉后被告人逃脱,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应当裁定中止审理。

3、在自诉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人下落不明的,应当裁定中止审理。

4、在审理期间发现不宜适用简易程序情形的。应当决定中止审理,并按照公诉案件或自诉案件的第一审普通程序重新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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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止审理的提出时间

很显然,中止庭审往往都可以带来别的可能,但很多人对中止审理的提出时间是完全不了解。

一、中止庭审的时间

中止审理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后,作出判决之前,出现了某些使审判在一定期限内无法继续进行的情况时,决定暂时停止案件审理,待有关情形消失后,再行恢复审判的活动。所以,中止审理提出的时间就是在审判的过程中。

二、中止审理原因

中止审理是人民法院在审判过程中,因出现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情形,而决定中止审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试行)》第182条的规定,遇到下列情形之一,影响审判进行的,可以中止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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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止审理的期限

在人民法院审判过程中,可能会出现种种情况使审判活动无法正常公正的执行,那么人民法院就可以做出中止审理的决定,待处理完异常状况后恢复审判。那么如果要计算中止审理的期限,首先要了解中止审理的规定什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81条的规定,遇到下列情形之一,影响审判进行的,可以中止审理:

(一)自诉人、被告人患精神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应当裁定中止审理。

(二)起诉后被告人逃脱,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应当裁定中止审理。

(三)在自诉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人下落不明的,应当裁定中止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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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止审理申请书

中止审理申请书

申请人(上诉人):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请求事项

申请人咸阳某有限公司因与王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上诉一案,依法申请中止诉讼。

事实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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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止审理的依据

很多人对中止审理这件事情都是一知半解的,面对这个法律问题,下文给大家整理了关于中止审理的依据,理由和情况。快来看看小编的整理吧!了解中止审理的依据吧!

一、刑事诉讼法关于中止审理的规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81条的规定,遇到下列情形之一,影响审判进行的,可以中止审理:

1、自诉人、被告人患精神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应当裁定中止审理。

2、起诉后被告人逃脱,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应当裁定中止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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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止审理的法律规定

一般民事诉讼案件被法院裁定中止审理,是因为出现了某些原因使审判在一定期限内无法继续进行案件的审理。那么,导致案件被判定中止审理的原因都有哪些呢?下文整理了中止审理的法律规定供大家参考。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81条的规定,遇到下列情形之一,影响审判进行的,可以中止审理:

1、自诉人、被告人患精神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应当裁定中止审理。

2、起诉后被告人逃脱,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应当裁定中止审理。

3、在自诉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人下落不明的,应当裁定中止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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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止审理司法解释

民事诉讼案件在审理过程中,如果出现了某些导致无法继续进行审理的情形时,法院可以作出中止审理的裁定。关于中止审理的司法解释是怎样的呢?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81条的规定,遇到下列情形之一,影响审判进行的,可以中止审理:

1、自诉人、被告人患精神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应当裁定中止审理。

2、起诉后被告人逃脱,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应当裁定中止审理。

3、在自诉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人下落不明的,应当裁定中止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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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止审理相关咨询

刑事拘留后能进行取保候审吗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结论:能。 解析: 刑事拘留后符合取保候审情形的,可以取保。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等情形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逮捕后取保候审的程序有什么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结论:具体的程序可以按照以下的方式进行。 解析: 逮捕后取保候审的程序是:首先要进行取保候审的申请,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取保候审的审查与决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接到取保候审的申请书后,应当在7天之内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刑事拘留后取保候审有什么条件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结论:刑事拘留后取保候审的条件。 解析: 刑事拘留后取保候审的条件:行为人可能会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行为人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是对其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致发生社会危害性的;行为人应当逮捕但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行为人是正在怀孕、哺乳婴儿的妇女;以及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对行为人采取取保候审的。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刑事诉讼审判流程有什么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结论:首先是庭前准备,查阅公诉人移送审查起诉的案卷材料,必要时召开庭前会议排除非法证据。 解析: 首先是庭前准备,查阅公诉人移送审查起诉的案卷材料,必要时召开庭前会议排除非法证据。然后开庭并进行调查,通过向被告人或证人发问以及举证质证等查明案件事实。其次控诉方和辩护方就被告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犯罪性质、如何适用刑法等进行辩护。最后被告人陈述和法院宣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七条 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审判后,应当确定合议庭的组成人员,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至迟在开庭十日以前送达被告人及其辩护人。 在开庭以前,审判人员可以召集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回避、出庭证人名单、非法证据排除等与审判相关的问题,了解情况,听取意见。 人民法院确定开庭日期后,应当将开庭的时间、地点通知人民检察院,传唤当事人,通知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传票和通知书至迟在开庭三日以前送达。公开审判的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以前先期公布案由、被告人姓名、开庭时间和地点。

派出所办的取保候审能撤销吗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结论:能。 解析: 可以,取保候审是我们国家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解除取保候审按以程度序进行:第一,是由被取保候审人或者其委托人向作出取保候审决定的公安机关提出解除取保候审的申请。第二,是公安机关办案人员对审核解除取保候审的条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第六十八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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