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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明灯具供货合同

照明灯具供货合同范文一

买受方(甲方):

出卖方(乙方):

公司地址:合同签订地点:

一、产品名称、规格、数量、价格。

二、产品质量描述:

A)灯具及光源产品质量符合最新国标要求;

B)产品整体质保一年,光源质保三个月;

C)每盏灯赠送同质光源叁盏;

四、付款方式和结算方式:

(1)合同生效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定金2000元。灯具安装完毕验收合格后后付清尾款。

(2)付款方式:银行转账至本合同指定乙方帐号。

五、供货方产品交付时间地点及违约责任和提供资料:

A)自定金到账之日起3个日历天内运送合格产品至西盟老县城汽车客运站交货;

B)产品延期交付责任:每延迟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伍佰元整(不可抗力除外);

C)提供产品检测报告及合格证等质检证明并加盖鲜章;七、违约责任

1、甲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支付货款,应每天向乙方支付逾期总工程款的10%作为滞纳金。

2、如遇不可抗力,约定免除双方违约责任。

八、合同纠纷解决方式:

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仲裁解决。九、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未尽之事宜,双方可协定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签章)

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开户银行:开户帐号:

年月日:

照明灯具供货合同范文二

甲方(收货方):

乙方(供货方):

甲、乙双方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基于各自的真实意思表示,达成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甲方向乙方订购下表所列商品

二、付款方式

材料进场后交90%;()安装完成经验收合格后付清全款。

三、交付地点

甲方指定的乙方交付地点为:陕西横山县魏墙煤矿1、2#公寓楼库房。

四、违约责任

1、乙方所供灯具未经甲方允许不得选用其它品牌产品、材料材质必须符合甲方订购要求否则视为乙方违约。

2、乙方所供灯具必须全部达到质量技术标准,如经国家相关质检机构检测不合格,视为乙方违约。

3、在本合同规定工程完工前,乙方单方解除合同或中止供货,视为乙方违约。

4、出现以上三条违约情况,甲方终止支付乙方已供货未付款的货款,追回已付预付款,且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等额的违约赔偿金。

5、乙方不能按约定时间交货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按500元/天对乙方罚款,罚款金额在货款中扣除。

五、供货期限

合同签定预付款到达乙方帐户之日起15天交货。

六、质量保证

1、甲方、施工单位对到货灯具的数量、规格型号、出厂合格证清点接收;

2、施工期间均为产品异议提出期,施工单位指定专人代表甲方进行收货,并可对供货产品质量提出异议;如拆箱中发现破损件应及时拍照并向乙方发送,签订无误后,由乙方补发;

七、乙方责任

1、乙方保证所送货物齐全。

2、甲方若需乙方派人安装指导,则乙方给予协助。

八、仲裁

若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双方应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合理协商,若双方协商不成时,由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九、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授权代表双方签字盖章,自签字盖章日起正式生效,本合同各项条款执行完毕后自动失效。本合同约书正本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十、其他附件

乙方营业执照及其他证件。

甲方:乙方:

年月日

照明灯具供货合同范文三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根据《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合同货物

甲方向乙方采购的货物名称、品牌、规格型号、质量标准、生产厂家(产地)、数量、单价和合同总价详见附件《供货明细表》。

二、货物交付

1、供货时间:乙方应在年月日前或者在甲方发出书面供货通知后天内按照甲方要求将该批货物运至供货地点。

2、供货地点:恒天国际城,恒天第五座、华茂星座项目工地

3、收货负责人:甲方委派为收货负责人,身份证号:;联系电话:。乙方应将货物交付给甲方的收货负责人,并办理验收、交接手续。乙方将货物交付给任何其他人均视为未交付,损失由乙方承担。

4、包装、运输和装卸:乙方负责货物的包装、运输和装卸并承担费用,确保货物完好无损地按时交付给甲方。本合同签订时,乙方已详细了解甲方施工现场的各项管理规定及注意事项,乙方送货人员和运输车辆应当遵守,否则,责任由乙方承担。

5、到货验收:货物运送至供货地点,并在甲方指定地点卸货后,乙方送货人员应当与甲方收货负责人共同办理到货验收。

(2)甲方对货物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外面包装当场查验核实。对货物有异议的,甲方有权当场拒收。甲方也可以收到货物后7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经双方核实确属乙方责任的,甲方有权退货。

6、交付:到货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将货物、产品合格证等质量证明文件、使用说明及保修文件、其他配套物品和资料等全部交付给甲方,由乙方送货人员与甲方收货负责人共同签字确认,双方签字确认之日即为该批货物交付之日。验收不合格,甲方拒收或退货的,乙方负责退换货并承担增加的费用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7、风险转移:双方签字确认前,该批货物的毁损、灭失风险由乙方承担,此后风险由甲方承担。

三、质量保修和售后服务

乙方货物的质保期为壹年,自货物交付之日起计算,质保期内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的,乙方负责免费维修或更换。

四、货款支付

1、每批货送到指定地点后,供方将相关报销帐单在财务挂帐,每叁个月或者货款总额达到叁万元整为结算节点,结算至该批货款的95%,5%作为一年质保金,到期无息退还。以此类推。

2、每次付款时乙方有义务开具符合现行税法规定的100%全额发票,若甲方付款至95%时,乙方必须出具结算总价100%全额发票。

五、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未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的,应赔偿给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

2、乙方逾期交货的,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交货价款的0.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交付超过7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3、验收货物质量不合格的,将全部退回,乙方需在甲方规定时间内重新送达货物,如再次验收不合格,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六、合同解除和终止

1、经双方协商一致,可解除本合同。

2、依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单方解除本合同的,合同自解除通知送达对方之日解除。

3、双方合同义务全部履行完毕后,本合同终止。

七、解决争议的方式

因本合同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其他约定事项

1、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或相冲突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2、本合同附件作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五份,乙方执壹份。

4、所供产品多退少补(不影响供方第二次销售),按实结算;

5、补充条款: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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