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抚养权在我,法院判了离婚调解书,规定对方探视权时间,对方要起诉我强制实行探视权?
[律师回复] 在您的情况下,首先需要明确法律对探视权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现行有效,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2020修订)》第二十四条已失效强调,未成年人的父母离婚时,应当妥善处理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教育、探望、财产等事宜,听取有表达意愿能力未成年人的意见。
在司法实践中,如【(2020)渝0120民初3219号】案例中,法院在处理探望权纠纷时,会考虑未成年子女的意见和身心健康状况,确保探视安排不会对孩子造成负面影响。若孩子因为探视而出现情绪问题和身心健康问题,法院可能会调整探视安排,甚至暂时中止探视权,直至找到更适合的解决方案。
在您的案例中,如果孩子确实因为探视而出现情绪波动和身心健康问题,您可以通过合法途径寻求解决。建议收集孩子拒绝探视的具体表现、情绪反应等证据,并寻求专业人士如心理咨询师的意见或评估,证明探视对孩子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