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奕轩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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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奕轩律师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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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奕轩律师办案认真,严谨,细致,为当事人争取合法利益,深得当事人好评。对当事人来说一个小案子可能就是一生的大案子,用专业、专心的态度服务好每一位委托人是本人服务宗旨。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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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奕轩律师推荐

生动形象
  • 2024年工程承包应该有哪些责任义务
    2024-03-04
    律师解析:工程承包应承担以下责任义务:1、按照合同约定的日期准时进入施工现场,按期开工。2、接受发包人的监督。3、确保建设工程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4、发包人经检验验收未按期付款,承包人可以催告,经催告仍不付款的,凡可折价、拍卖的工程,承包人可以诉请人民法院解决,确保自身利益不受损失。
  • 工程质量责任如何划分
    2024-03-01
    律师解析:比如建设单位采购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不符合合同的约定或国家、行业标准导致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的,建设单位是责任主体。勘察、设计单位借用资质或超越资质,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造成工程质量问题的,勘察、设计单位是责任主体。
  • 签订装修合同要搞清楚哪些关键词
    2024-03-01
    律师解析:签订装修合同要搞清楚的关键词:明晰发包方、承包方、施工代表、施工人员的权利义务;明晰是否注明所使用装饰材料的具体品牌及型号规格;明确约定装修完成后是否保修、包修有无;明确约定装修的具体要求和完工日期、监理和质检到场时间和次数。
  • 2024年建筑工程结算应注意哪些
    2024-02-22
    律师解析:工程结算是指施工企业按照承包合同和已完工程量向建设单位办理工程价清算的经济文件,建筑工程结算时应注意以下问题:第一,核对与编制好结算资料基础。任何一个工程项目,在编制结算时都要以相关资料为依据。因此在审核时,首先要对相关资料进行审查。从施工图纸、工程承包合同到施工全过程的动态资料都要一一核对,力求资料完整齐全,确保审核工作正常进行。第二,工程量是审核的关键。工程量费用是工程造价的主体。
  • 承包人可以索赔的施工赔偿有什么
    2024-02-26
    律师解析:承包人可以申请的施工索赔有:指令错误造成的损失;未按合同时间提供图纸造成的损失;延期开工或暂停施工造成的损失;没有完全履行告知义务导致地址条件发生变化造成的损失;对工程质量的检验影响施工正常进行造成的损失;没有按照合同时间支付工程预付款和进度款造成的损失;供应的材料设备不合格造成的损失。
  • 施工企业索赔程序有哪些
    2024-03-03
    律师解析:可以进行施工索赔的条件是:1.合同对方违约,不履行或末正确履行合同义务与责任;2.合同错误,如合同条文不全、错误矛盾,设计图纸、技术规范错误等;3.合同变化;4.工程环境变化,包括法律,物价和自然条件变化等;5.不可抗力因素,如恶劣天气,地震,洪水,战争状态等。
  • 工程结算纠纷处理流程怎么走
    2024-02-24
    律师解析:工程结算纠纷处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19条规定,当事人对工程量有争议的,按照施工过程中形成的签证等书面文件确认。承包人能够证明发包人同意其施工,但未能提供签证文件证明工程量发生的,可以按照当事人提供的其他证据确认实际发生的工程量。
  • 工程没签合同怎么处理,法律上的标准是什么
    2024-03-03
    律师解析:工程没有签合同的,可以通过协商解决或者向法院起诉来进行处理。建筑工程虽然没有签订合同,如果已实际履行口头约定的工程内容,实际有施工行为,并完成了相应的、合格的工程量,有权要求建设方或者相应的转包方给予结算。
  • 建设工程合同具有要式合同效力吗,具体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2024-02-28
    律师解析:建设工程合同是属于要式合同的。要式合同是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前者称为法定之要式合同,后者称为约定之要式合同。按照合同法的规定,合同的要式可以分为法定之要式和约定之要式。
  • 口头施工合同有效吗,法律上的标准是什么
    2024-02-28
    律师解析:律师解答口头施工合同是无效的。施工合同属于要式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根据《民法典》第七百八十八条规定,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第七百八十九条规定,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第七百九十二条规定,国家重大建设工程合同,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和国家批准的投资计划、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文件订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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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塘沽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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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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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南-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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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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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北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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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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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蓟州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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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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