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超律师,毕业于上海知名法律专业院校,从事法律工作近十年,专注于婚姻家事、合同纠纷、法律顾问服务领域。袁律师有着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秉承着“全心全意为客户服务”的核心理念,始终“想客户所想、急客户所急”,为客户提供专业、全面、及时、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获得客户的高度认可。
《民法典》第1062条明确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制,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该条规定中并没有明确将公司股权列为夫妻共同财产。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设立、投资公司已经变得越来越便捷,公
案件背景:王某和李某协议离婚,约定婚生子王小某由王某抚养,李某每月支付抚养费3000元。离婚后的第3年,王小某被诊断出患有严重疾病需要长期接受治疗,王某为王小某治疗疾病已支出护理费、医疗费30万元。后王某作为王小某的法定代理人提起诉讼,要求
典型案例:2014年,赵某某(女)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同时要求丈夫刘某某补偿经济损失。经法院查明,2017年,赵某某与刘某某登记结婚,赵某某全职在家照顾家庭,直至2021年初双方分居后,重新工作。经法院审理认为赵某某在婚姻关系中因抚育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