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回复]受损车主可以向自己投保的保险公司理赔,保险公司赔付后可行使代位求偿权向对方索赔。
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六十条的规定,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具体分析如下:
理赔流程:
受损车主可以向自己投保的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请。
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进行赔付。
受损车主需向保险公司出具机动车辆保险权益转让书,将追偿权转让给保险公司。
代位求偿权:
保险公司在赔付后,可以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肇事者的赔偿请求权。
保险公司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肇事者赔偿已支付的赔偿金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六十条: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被保险人与保险公司对赔偿有争议的,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
案例分析:
在朱某与舒某的案例中,朱某向自己投保的保险公司理赔,保险公司赔付后获得代位追偿权,向法院提起诉讼,最终法院支持了保险公司的诉求,判决肇事者舒某赔偿保险公司已支付的赔偿金额。
通过上述流程和法律依据,受损车主可以有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减少因肇事者逃逸带来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