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兴宁律师,中华律师协会会员,甘肃步胜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法律职业资格A证,具有全国律师执业资格。先后在甘肃勇盛(静宁)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京师(西安)律师事务所执业,执业期间参与办理了大量的诉讼及非诉讼案件,长期专注于为刑事被告人辩护人、代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等刑事法律业务以及重大疑难复杂的民商事案件代理(二审),将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与娴熟的法律实务技巧完美结合。不论是在法庭上还是在谈判席均展现了过硬的法学理论功底和随机应变的实践能力。对承办的案件细致严谨,精益求精,既善于从宏观高度整体把握案件事实,缕析复杂案件所涉及的法律关系;又体察细微,细心审视案件的每一微小环节,从而使案件有最完善的解决方案。 本人长期热衷于公益事业,数十次为农民工、妇女儿童以及残疾人等社会弱势群体提供无偿法律援助,获得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专业领域:刑事会见及辩护业务;重大疑难复杂的民商事案件代理(二审、再审);合同、交通事故、人身侵权等常见的民事诉讼;保险与金融法律服务;公益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公益法律宣传等)。
裁判要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五)有其他重大过错”。偷情应当受到道德
某县信联社与吉林省某信公司、桦甸市某辰公司执行复议案—第三人向申请执行人承诺债务加入但向执行法院明确表示反对被追加为被执行人的,不得追加该第三人为被执行人—关键词:执行执行复议追加被执行人债务加入裁判要点执行中,第三人向申请执行人书面承诺加
刘某某诉王某某离婚后损害赔偿纠纷案——离婚后发现子女非亲生的,可以请求返还抚养费、支付精神损害赔偿——关键词:民事离婚后损害赔偿非亲生子女抚养费精神损害赔偿裁判要点一方在离婚后发现婚生子女非亲生的,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返还为抚养非亲生子女支
鉴于生活中,实际房屋出资人往往借用亲戚的名义进行买房后,房屋名义登记人不配合实际出资人进行过户,对于向法院诉讼,诉讼请求如何列,证据如何准备,本期推送的是一起借名买房合同纠纷案,供大家学习。基本案情原告房某与石某系夫妻关系,被告董某与韩某系
现实生活中,经常出现有施工单位在工程施工过程中,误将他人坟墓进行铲除的情形,对于此类案件,亲属如何要求赔偿,甘肃省陇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基本案情刘某娥、刘某英、刘某龙是同胞姐弟,三人的父亲刘育儿于1979年去世,
01基本案情李某某与李某昌系同村人。1997年以来,李某某家居住于元江县。2004年,李某昌家取得紧邻李某某家住房的土地使用权,并在该土地上建盖烤烟房和一排简易房开始养殖1—2头能繁母猪,2015年,李某昌响应政府的号召扩建了猪圈,能繁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23年5月23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89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3年12月5日起施行。最高人民法院2023年12月
基本案情1995年8月1日,原告李某入职原平凉地区运输公司,在原平凉地区运输公司车站宾馆工作,2001年被调入某车站工作。2003年,原平凉地区运输公司进行改制,改制时,原告李某与原平凉地区运输公司解除了劳动关系并支付了经济补偿金。原
基本案情一、本案诉讼主体以及相关自然人:宋某山与董某英系夫妻关系,二人生育有三名子女,分别是长女宋某辉、次女宋某军、儿子宋某伟。宋某山于2013年8月6日去世,董某英于2019年3月21日去世。二、涉案房屋的产权变化的相关事实:1994年8
基本案情2019年3月份,唐某与王某相识。2019年6月份,双方确定恋爱关系。恋爱期间,唐某先后72次向王某发红包及微信转账,金额10元到5200元不等,共计21554元。2020年1月份,原、被告结束恋爱关系。裁判观点一以案由为民间借贷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