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建设工程、婚姻财产、债权债务,具有基金、证券、期货从业资格。曾为多家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提供法律服务。
代表性案例(部分):
一、民事诉讼代表性案例:
1、卜某诉安徽某某典当有限公司等借款合同纠纷案,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审理,一审法院判决被告支付本金170万元及利息,并执行到位。
2、王某诉安徽某某置业投资有限公司等借款合同纠纷案,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审理,一审法院判决被告支付1298万元,并执行到位。
3、安徽某某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诉宿州某某置业有限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案,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法院审理,标的额70万,和解付款。
4、合肥某某园林工程有限公司诉江西建工某某建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巢湖市人民法院审理,标的额122万元,胜诉并执行到位。
5、秦皇岛某某工程机械有限公司诉中铁四局集团某某工程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案,合肥仲裁委员会审理,标的额241万元,和解付款。
6、吴某诉国家税务总局某某县税务局合同纠纷案,全椒县人民法院审理,标的额93万,和解付款。
7、合肥某某化工有限公司诉甘肃某某电子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审理,标的额13万,一审判决后执行到位。
8、安徽某某新材料有限公司诉明光市某某新型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审理,标的额35万元,经一审、二审、执行、追加被执行人、追加被执行人异议之诉一审二审、恢复执行,历时两年终究回款。
9、江某诉佘某离婚纠纷案,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审理,两套房产价值约500万,历经3次开庭,最终达成一致调解结案。
10、李某诉王某离婚后财产纠纷案,灵璧县人民法院审理,拖欠补偿款、抚养费等,最终和解付款。 有丰富的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离婚纠纷案件处理经验。
二、刑事案件代表性案件:
1、王某诈骗罪,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接受委托后成功办理取保候审,最终检察院决定不起诉。
2、潘某诈骗罪,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接受委托后成功办理取保候审,最终检察院决定不起诉。
3、卫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淮南市谢家集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接受委托后成功办理取保候审,最终检察院决定不起诉。
4、王某故意伤害罪,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审理,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二个月。
5、陈某侵犯个人信息罪,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法院审理,判处有期徒刑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