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律师要鸿志,执业三十年,南开大学法学系毕业,现执业于河北匡合律师事务所,任常务副主任,高级合伙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保定律师协会会员。毕业于南开大学法学系。后取得清华大学民商法研究生学历。国家三级律师。保定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保定市新市区第六届政协委员。保定消费维权律师团律师。保定市人民政府顾问库律师。 保定律师要鸿志办案思维敏捷、严谨,思路清晰、工作踏实。从事律师工作二十l六年以来,承办了大量的民事、经济和刑事案件。其中成功的承办了保定市首例东方电子证券信息虚假陈述纠纷赔偿案、保定市车站派出所民警陈某徇私舞弊案作无罪辩护而成功、曾作为某新闻单位的诉讼代理人参加了保定市首例诉新闻单位名誉侵权案、为震惊河北的保定市最大一起盗电案的主犯辩护,为河北省某县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案件的被告人辩护。 先后担任河北中兴汽车制造有限公司、保定银河棉业有限公司(原保定棉麻总公司)、北京时代风尚房地产有限公司、白沟时代城、保定东明树脂有限公司、河北精艺食品有限公司、河北保沧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等数十家企事业及集团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 保定律师要鸿志在办理案件的同时,还及时总结经验和发现问题,先后在《中国律师报》上发表《一次失败的代理》、《律师费应当列入当事人的经济损失》、《律师执业风险浅析》等五篇和《中国律师》杂志上《蔑视的目光》等数篇文章;同时还在本地报刊上发表了一些法律普及性的文章。要鸿志律师的事迹还被载入保定律师事业二十年回顾中。刑事辩护文章《李庄案引发的思考》被选入年度保定市律师协会刑事业务研讨会论文集并获奖。被评为保定市司法系统**律师。荣获“二零一四年度保定市**律师”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