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郝秋丽律师,女,中共党员,现执业于北京市盈科(济南)律师事务所,兼任北京市盈科(济南)律师事务所实习人员管理委员会副主任、盈科(济南)第一党支部组织委员、济南市律师协会未成年保护专业委员会委员等职务。在职期间曾荣获2021年度和2022年度“优秀律师”、2023年度荣获“优秀党员律师”、2023年度荣获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优秀值班律师”2024年度荣获律师参与信访值班工作“优秀值班律师”等荣誉。 自2011年以来一直致力于法律事务,执业期间一直秉承“律师不仅仅是职业,更是事业与责任”的执业理念,多年来承办过大量的民事、刑事案件、担任数家企业法律顾问,积累了丰富的实战经验和沟通技巧,具有严谨的逻辑思维能力和较高的法律职业素养,法学理论功底扎实、法律技巧娴熟,深受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擅长领域:家事案件(离婚纠纷、继承纠纷、离婚后财产分割纠纷、)人身损害赔偿(含交通事故)、刑事辩护及企业法律顾问等 执业理念与感悟:律师不仅仅是职业,更是事业与责任,受君之托,忠君之事。 办案宗旨:百分之一的希望,百分之百的努力
《民法典》已经于2021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离婚冷静期”制度作为《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一大新增亮点,仍倍受热议和关注,那么什么是“离婚冷静期”呢?《民法典》第1077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
实践当中,会存在夫妻双方全款出资购房,将房产登记在子女名下的情况,但在夫妻双方离婚时能否再就登记在孩子名下的财产进行离婚分割? 分歧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虽然房产登记在双方子女名下,但这并不能完全证明房屋的真实产权人为双方子女,而应考
案情简要:2015年张先生与王女士协议离婚时约定,4岁的婚生子张小璇由其母亲王女士抚养,张先生每月支付抚养费2000元至张小璇年满18周岁止,期间所产生的的教育费、医疗费超过5万元的部分双方各承担一半。协议离婚后,张先生按约支付了14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