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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成调解离婚,并在调解协议中确认了夫妻共同债务

新都区人民法院

    张X诉贾X离婚纠纷案

    案号:(2020)川0114民初4658号

    审理法院: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法院

    一、案情简介

    张X因夫妻感情破裂起诉贾X离婚,贾X委托律师作为其离婚诉讼代理人。贾X同意离婚,也同意婚生子由张X抚养。但双方对婚内10万元共同债务分歧很大,对于婚内购买的房屋处置也意见不一。律师通过为双方分析利弊,尤其是从未成年子女日后抚养方面考虑提出调解建议,最终双方在法院主持下达成调解,自愿离婚,婚生子由张X抚养,贾X按月支付抚养费并确保贾X对未成年子女的探望权。共同债务由双方分担,婚后购买的房屋待出售并偿还银行贷款和共同债务10万元后平分。

    二、办案结果

    双方达成调解,自愿离婚。

    三、办案心得

    离婚案件调解工作非常重要,对于化解矛盾、理顺以后子女抚养问题都有重要的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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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裁判日期:2020/07/23 星期四 16:00:00

审理法院: 新都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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