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金县人民法院
罗*与潘XX于2019年6月份相识,双方于2019年7月19日在***民政局登记并领取结婚证,系合法夫妻。男方是香港户口,为向女方借款,承诺可以帮助女方获得香港居民身份。之后双方到紫金民政局为办理了结婚登记,双方婚前无任何感情基础,婚后也从未共同生活,无子女,无财产。领取结婚证后,男方向女方索取更多的钱款,由于女方不同意,便不配合女方办理香港居民身份的相关手续,也不配合女方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律师点评:
本案中,男方故意拖着女方不办理离婚登记,导致女方无法与他人结婚。女方遂找到代理人,代理人分析后发现,男方是香港居民,本案是一起涉港澳台的离婚诉讼,女方有权在己方户口所在地提起离婚诉讼。为获取香港居民身份假结婚在香港属于严重的犯罪行为,代理人抓住男方这个心理,将本案起诉至内地法院,男方也因害怕实情公之于众,便同意了女方的离婚申请,在内地法院达成了调解,女方也摆脱了男方的纠缠,重获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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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裁判日期:2019/12/02 星期一 16:00:00
审理法院:紫金县人民法院
参与本案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