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法院认为
本院认为,段**申请对武汉市黄陂区人民医院的诊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进行鉴定,如有过错,该过错与患者伤残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若有因果关系,请鉴定参与度比例;对其伤残等级、营养时间、后期治疗费进行鉴定。段**司法鉴定申请应予以准许。综上,一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一、撤销湖北省武汉市黄陂区人民法院(2021)鄂0116民初7836号民事判决;二、本案发回湖北省武汉市黄陂区人民法院重审。二审案件受理费902元,依法予以免交。
裁判日期
二零二二年六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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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裁判日期:2022/06/05 星期日 16:00:00
审理法院: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参与本案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