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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结束后工人突发疾病,起诉要求巨额赔偿,经调解包工头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汨罗市人民法院

  律师观点分析

  本案是我在2022年10月代理的一起提供劳务受害的案子。我方是包工头一方。2021年3月,原告受被告包工头雇佣到汨罗市归义XX一处修整房屋。2021年3月23日,原告在做工结束准备收工回家时突感不适,原告家属到达后送医治疗,至今仍持续性植物生存状态。2022年6月经司法鉴定,为器质性精神障碍,日常生活完全无法自理。

  接受委托后,我详细了解了当时的相关情况,从而抓到本案的矛盾点,确定了操作方向,并向当事人详细解释了可能出现的诉讼后果。最终,调解由房东承担全部责任,我方不承担责任。

  一、事情经过

  2021年3月,原告受被告包工头雇佣和其他工友一起到汨罗市归义XX一处修整房屋。2021年3月23日,原告在做工结束准备收工回家时突感不适,原告家属到达后送医治疗,至今仍持续性植物生存状态。2022年6月经司法鉴定,为器质性精神障碍,日常生活完全无法自理。原告方起诉要求我方赔偿共计15万余元。

  二、代理后的工作

  在与当事人谈话过程中通过询问,我得知以下疑点:

  1、本案各方当事人相互间系何种民事法律关系?

  2、原告是工作过程中还是工作结束后突发疾病?

  3、原告疾病是否与工作内容有关?

  4、我方是否已经尽到相应的注意义务?

  5、本案的责任承担如何分配?

  三、案件结果

  情况都了解清楚后,通过开庭审理调查及辩论,最终经调解我包工头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四、案件反思

  代理案件要掌握纠纷的发生全过程,从法律出发,用证据说话,找准解决问题的切入点,认真负责,为当事人争取最大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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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裁判日期:2022/12/14 星期三 16:00:00

审理法院:汨罗市人民法院

参与本案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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