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德保县人民法院
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2023)桂1024刑初2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德保县人民法院
案情简介
被告人左X,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于XX,汉族,无稳定职业,因涉嫌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于2022年9月7日被刑事拘留,同年9月10日被监视居住,同年10月28日被逮捕,羁押于德保县看守所。
辩护人潘坤,重庆俊采律师事务所律师
办案经过
一、疫情期间披荆斩棘突破会见难关。
本案办案机关地处国境边陲,交通困难,以绿皮火车、摩托车、三轮车等为主要交通工具,整个县城几乎打不到网约车、出租车,尤其2022年下半年新冠疫情挑战严峻,当地近乎暂停一切会见活动。潘坤律师介入后,第一时间前往办案机关所在地,当地政府要求在酒店隔离且连续3日核酸阴性后才能进行办公,因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对外来人员登记机制不严,导致到访两日后仍无人上面检测核酸,遂主动联系当地防控指挥部,突破重重阻碍,依法申明辩护人会见权利,通过检察监督程序,保障辩护律师会见权利,在第一时间成功会见当事人。在潘坤律师的争取下,侦查机关突破工作时间,安排周六进行会见。会见结束后,潘坤律师迅速就案件情况做出研判。
二、详细研究互联网前沿技术问题,准确剖析互联网犯罪争议焦点
本案中,皆源起于当事人通过区块链程序漏洞获取虚拟货币的行为,该行为涉及区块链技术、虚拟货币交易、元宇宙游戏等多项互联网前沿技术,给律师工作带来了新挑战,而准确的法律定性是本案首先应当解决的问题。准确的法律定性依托于对基础事实的分析,潘坤律师经过深入研究案件,形成针对非法获取计算机系统数据行为的完整辩护思路。
三、辩护取得阶段性进展,精准发现多起有利事实
审判阶段,辩护人通过反复阅卷,发现检察机关遗漏了重要量刑情节。因此,在犯罪成立的前提下,被告人左X在本案中亦处于从犯地位,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行为较轻,亦不应当判处较重刑罚。
四、有理有据终获缓刑
潘坤律师面对检察机关提出的多项指控,辩护人的大部分意见被法庭采纳,获得了法庭的支持。经过审委会讨论决定:被告人系从犯,其行为构成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判处缓刑。
案件结果
被告人左X犯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0000元。
审判人员
法官助理覃XX
书记员农槟源
裁判日期2023年3月22日
其他案例:
基本信息
裁判日期:2023/03/21 星期二 16:00:00
审理法院:广西壮族自治区德保县人民法院
参与本案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