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市桥东区人民法院
河北省张家口市桥东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陈XX、熊X犯贩卖毒品罪,于2021年6月3日向河北省张家口市桥东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作为陈XX的辩护律师,胡晶律师在阅卷后认为本案在侦查过程中存在部分程序违法,相关证据存在瑕疵。但鉴于陈XX本人已认罪认罚,因此辩护律师在会见过程中与其达成一致,即不提出非法证据排除,但将证据瑕疵问题作为量刑情节请求公诉机关及人民法院综合考虑。
最终,桥东区人民法院认定被告人陈XX构成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认定被告人熊X构成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二个月。而在此前,综合全案证据及陈XX的行为、地位作用等,家属预期陈XX的刑期为十年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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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裁判日期:2021/07/27 星期二 16:00:00
审理法院:张家口市桥东区人民法院
参与本案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