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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云龙律师——申请法院成功扣押车辆,避免财产损失

景东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2024年6月27日,景东法院成功扣押了两辆涉案车辆,但是过程却没那么顺利。

案件申请人某公司、杨某某(以下简称客户)找到黄律师,自称自己的两辆车辆被人开走后拒不交还,现在被非法扣在普洱市景东县某农庄,随时有被变卖的风险。客户详细介绍了案情,经过分析认为,客户的两辆车不应被非法扣留。

鉴于此,黄律师为客户制作了应对方案:先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扣押车辆,再打官司要回车辆。客户按照黄律师要求准备了诉前财产保全必须的申请书、保单保函等,并提交到了景东县人民法院。景法院审查发现,若不立即采取保全措施,可能会导致申请人(客户)要回车辆的诉讼目的难以实现。景东县人民法院立即采取措施准备扣押该车辆。

经查,被申请人TXX将涉案两辆车辆停放至某农庄内,申请人通过安装在车辆上的定位发现涉案车辆后,与法院工作人员一起到了车辆扣押现场,但是过程却没那么顺利。

法院执行团队与申请人(客户)一同前往车辆所在地。因车辆停放于农家院子里,且大门被锁,门口被升降桩拦住,法院工作人员与院子的主人取得了联系,而来人正是被申请人TXX,法院工作人员告知前来目的及相关法律规定后,其拒不配合,躲避执行。找寻未果后,为能让扣押车辆不被转移或毁损,法院执行团队果断决定破门,强制扣押。在执法记录仪记录下,顺利将两辆涉案车辆扣押至景东法院。随后,工作人员将车辆破门及车辆扣押情况告知了被申请人。至此,本案申请人(客户)的两辆案涉车辆被法院工作人员成功扣押到了法院。

下一步,申请人将继续起诉要回被扣押车辆。

以案释法:

何X诉前保全?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被申请人如何保障自己的权利?

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保全所遭受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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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裁判日期:2024/06/25 星期二 16:00:00

审理法院:景东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标      的:1000000元

行      业:车辆

参与本案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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