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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变更为非法经营,刑期减半

黑龙江省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

郭XX诈骗改判非法经营案

(2023)黑06刑终58号

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

案情简介:

2019年江西吉安郭XX等14人被大庆市侦查机关以诈骗罪立案侦查,一审时14名被告人被判定为诈骗罪,刑期从三年至十二年,经过上诉后,中级人民法院发回至原审法院重审,重审后依旧以诈骗罪定性,刑期基本无变化。再次上诉后改判为非法经营,刑期基本作了折半。

办案经过:

这个案子在一审时,当时14名被告人都有辩护律师,有的是法律援助,有的是家属聘请的。一审时辩护律师的意见也不是很一致,有的尊重当时人的意见认罪认罚,有的对罪名持异议。我是郭XX家属聘请的辩护人,这个案子一开始我就认为不是诈骗,应该定性为非法经营,也一直是从这个角度进行的辩护。但法院并未采纳我的意见。后来经过一审、二审发回、重审、再上诉。被告人和家属绝大多数已经放弃了,也不再聘用律师辩护了,我与我的当事人郭XX沟通后,他有强烈的上诉意愿,但家里已经没有条件再请律师了。由于我对案件定性的不认可,便决定免费为其提供辩护,在这个阶段我查阅了大量的相关判例,并专门请教了中国政法大学吴丹红教授,再次二审时提交了长达十六页的辩护意见。开庭的辩护效果很好,我的当事人和没有律师的其他被告人当庭对我无偿辩护表达了感谢!

案件结果:

大约两个月后宣判,终于由诈骗罪改判为非法经营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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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裁判日期:2023/07/04 星期二 16:00:00

审理法院:黑龙江省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

参与本案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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