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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叙律师江北区 当前在线
优势: 有团队 | 高学历 | 有顾问单位经验
简历:西南政法大学本科毕业,云南大学硕士毕业 2019年10月起执业至今从事律师工作,现为北京市中银(重庆)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中心成员,为松原市漫易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在知识产权方面提供多次法律服务,在知识产权方面积累了丰富经验,为重庆市金潼工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发行票据提供法律服务,代表“两江春城”多名业主向违约开发商追回权利,代理仲量联行测量师事务所(上海)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参加诉讼并取得胜诉,曾任重庆宜安行汽车租赁有限公司、重庆跃然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 更多 >
实名认证 执业认证
擅长 合同事务 知识产权 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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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宇琳律师巴南区 当前在线
优势: 有团队 | 会外语 | 高学历
简历:黄宇琳律师,重庆丽达律师事务所主办律师。重庆律师协会会员。从事律师行业多年,办理了大量案件,在知识产权、合同事务、刑事辩护以及其他民商事案都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 认真对待每一位当事人,竭尽全力办好每一个案件。 更多 >
实名认证 执业认证
擅长 知识产权 刑事辩护 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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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广俊律师渝北区 当前在线
优势: 有团队 | 办过大案 | 高学历
简历:徐广俊律师,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为北京市炜衡(重庆)律师事务专职律师,拥有律师执业资格、证券从业资格、基金从业资格等相关证书。 徐广俊律师曾为多家企业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提供专项法律服务,为多家企业定向增资提供专项法律服务和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徐广俊律师擅长公司类、合同类、证券类、婚姻家事、保险类相关法律业务,在公司创设、公司股权架构设计、股权激励设计、企业并购与资产重组、公司投融资业务、合同制定与审核、企业改制、尽职调查等方面有深入研究;在婚姻家事纠纷、保险理赔纠纷、债权债务纠纷、合同纠纷等普通民事诉讼方面有独到见解;在非公众公司融资、企业挂牌上市法律服务、股权争议纠纷等方面拥有丰富经验:曾在多个公司新三板挂牌、IPO、并购重组及融资项目中作为中国境内律师提供法律服务。 徐广俊律师熟悉国家有关公司企业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对境内资本市场运作相关法律问题具有深入的了解,在民商事诉讼方面经验丰富。 更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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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 合同事务 债权债务 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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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侵权诉讼时效规定有哪些
解析: 关于专利侵权方面的诉讼时效规定为自专利所有者或有关权益方得知或应该了解到侵权行为及其侵权人开始计算的三年时间内。在此期间内,权利持有者可依法向相关司法机构提起诉讼,请求被告侵权人为其应负之法律责任承担相应的代价。若超出此法定时效期限,可能导致权利持有者在案件中处于不利地位甚至输掉官司的潜在危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侵犯著作权情节严重的可追究刑事责任吗
解析: 侵犯著作权行为在情节严重的情况下,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情节严重的具体表现形式包括违法所得数巨大或存在其他严重情节。此举旨在切实保障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文化市场的健康、稳定和有序发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 【侵犯著作权罪】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情形之一,违法所得数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文字作品、音乐、美术、视听作品、计算机软件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的; (二)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三)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 (四)未经表演者许可,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的; (五)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 (六)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避开或者破坏权利人为其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采取的保护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技术措施的。...
2024商标侵权赔偿与惩罚的区别包括哪些
解析: 关于商标侵权的赔偿事宜,主要的出发点在于弥补被侵权者在该过程中所承受的经济损失,以期使其能够恢复至未曾遭受侵权之前的经营状况。具体的赔偿金往往需要依据被侵权者的实际损失情况、侵权者从侵权行为中获取的收益或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赔偿标准来予以确定。 然而,惩罚性措施则更偏向于对侵权者的违法行为施加惩戒,以此发挥出威慑与防范的效果,如罚款、吊销营业执照等。在实施惩罚性处罚时,力度的大小以及采取何种形式,主要是着眼于维系市场秩序及公众权益的维护这一目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三条 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确定赔偿数。赔偿数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人民法院为确定赔偿数,在权利人已经尽力举证,而与侵权行为相关的账簿、资料主要由侵权人掌握的情况下,可以责令侵权人提供与侵权行为相关的账簿、资料;侵权人不提供或者提供虚假的账簿、资料的,人民法院可以参考权利人的主张和提供的证据判定赔偿数。 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注册商标许可使用费难以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百万元以下的赔偿。 人民法院审理商标纠纷案件,应权利人请求,对属于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除特殊情况外,责令销毁;对主要用于制造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材料、工具,责令销毁,且不予补偿;或者在特殊情况下,责令禁止前述材料、工具进入商业渠道,且不予补偿。 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不得在仅去除假冒注册商标后进入商业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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