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在共同生活期间欠了一些债务,现在还有一些债务还没有偿还完,但是由于一方的错误导致了双方离婚,那么夫妻双方办理离婚,涉及债务追讨的情况怎么解决呢?

李** 河北 - 衡水 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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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法务团

地区:河北 - 衡水

夫妻双方办理离婚,涉及债务追讨的情况需要具体分析。一般来说,根据《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偿还;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2020-01-25 11:31:3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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