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上了一家通信公司里面做财务,约定有三个月的试用期,但是这家公司规定试用期是不包括在正式合同期内的,这规定合法吗?做了一个多月不适应这里,可以提前多少天离职?离职时可以主张一次性结算清楚工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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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仅签订了试用期合同是不合法的,这个约定的试用期视为劳动合同的正式用工期。
2、如不仅只是试用期,那么你在试用期可以提前3天提出辞职
3、你在试用期提供了正常劳动的,用人单位应该给你支付相应天数的工资报酬。
4、如用人单位不发工资,你可以投诉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或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支付工资报酬的仲裁请求,请求他们帮助解决。
5、用人单位说你给他们造成了巨大损失,由用人单位举证证明。但这个理由很难得到支持。

2020-04-11 00:03:4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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