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隐瞒自己的家族是有精神病史,并且与女方结婚后,才告知女方这件事情,女方知道后很是生气,双方的关系是否属于无效婚姻?无效婚姻的情形包括什么?

浙江 - 宁波 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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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财产分割法务

地区:浙江 - 宁波

婚姻中无效婚姻的相关内容  
1、根据《婚姻法》第十条规定: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重婚的;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未到法定婚龄的。  
2、婚姻无效的,因为婚姻关系产生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也都无效。不过即使婚姻无效,无效婚姻期间所生的子女也认为是婚生子女,主要是为了保护子女的利益。  
3、根据不同的情况,法律对于申请无效的主体做了相应的规定:以重婚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近亲属及基层组织;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未达到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以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婚后尚未治愈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与患病者共同生活的近亲属。

2020-05-02 12:55:1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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