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法》第3条规定,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2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20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也就是说,继承人之间对法定继承遗产分割或遗嘱继承的真实性等有异议的,应该在发现权利被侵犯之日起两年内起诉,否则,将丧失胜诉权。不过,如果是接受遗赠的话,《继承法》第25条第2款作出了特别规定,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代位继承是属于法定继承的一种继承方式,而无论是法定继承还是遗嘱继承,所适用的对象都是被继承人死亡时所合法享有的财产,而抚恤金作为被继承人死亡后由被继承人单位向被继承人的近亲属和生前被抚养人支付的经济补偿,同时也带有精神抚慰的性质,是不具备代位继承的法定条件的,即不能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继承。
2020-05-27 05:49:57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