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损害赔偿的承担主体是谁?

周** 陕西 - 安康 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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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理赔法律顾问

地区:陕西 - 安康

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该离婚损害赔偿赔偿责任主体,为离婚当事人中无过错方的配偶。

2017-07-26 12:42:3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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