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当初由于感情出轨导致夫妻感情破裂,双方经过冷静协商达成共识,签订了离婚协议书并去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结果现在离婚手续办完进行财产分割的时候,对方却反悔耍赖不予履行,该怎么处理?

山东 - 济宁 婚姻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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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解析法务

地区:山东 - 济宁

首先,只要是在婚姻登记机关签订的协议,就具备完全的法律效力。协议的内容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必须严格执行。如果有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书,那么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但是,离婚协议书本身不具备法律强制力。对方不履行离婚协议书时,应当抓紧时间全面搜集证据准备向法院起诉。  同时,根据《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诉讼请求。  即双方协议离婚的,且对于财产分割问题进行协议的,如对该分割协议反悔,认为存在欺诈、胁迫等影响真实意思表示的情况,则可以在协议离婚后一年内提出,可请求人民法院予以对离婚协议变更或者撤销。

2020-11-26 18:40:1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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