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环境保护的行政处罚时效是什么时候

江苏 - 徐州 环境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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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理赔维权团队

地区:江苏 - 徐州

起诉环境保护的行政处罚时效是六个月。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46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2021-01-11 19:38:1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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