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姐是一家服装加工厂的企业法人,她们自主设计制造的服饰,由于款式新颖独特,受到广大市场普遍认同,结果现在有些商家仿制她们的产品,并使用同样的商标,这么做是否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河北 - 保定 工伤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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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分析顾问

地区:河北 - 保定

第五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四)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五)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六)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七)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2021-01-13 18:17:5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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