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姐是一家物流快递公司的财务管理人员,当初签订劳动合同时约定每周工作5天,每天8小时工作制,但是现在实际工作中由于业务繁忙,用人单位经常安排加班加点,按照有关规定,节假日加班需要支付的劳动报酬标准怎么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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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规定在节假日安排员工加班的应当支付300%的工资报酬。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2021-04-02 05:30:1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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