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说房东与租客之间存在房屋租赁合同关系,是不是应该按照约定的合同来承担义务?现在承租方那边一直都不缴纳房租的话怎么办?

山东 - 泰安 社保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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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什法务

地区:山东 - 泰安

1、房东与租客之间存在房屋租赁合同关系,双方应当按约定律合同义务。2、承租方未按约支付房租,属于违约行为,出租房可以根据合同约定要求承租方支付所欠房租,若约定违约金还可以主张违约金。3、出租人在承租人未按期支付房租且已经过合理催告期的情况下,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关系。4、承租人跑路或无法联系,出租人仍可以向法院起诉,通过公告可以缺席判决,待判决生效后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拖欠房租属于违反约定的行为,按照合同法的规定,应当支付拖欠的房租、赔偿出租方由此遭受的损失。如果拖欠房租的行为恶劣、导致租房协议不能履行的,出租方还可依法解除租房合同

2021-04-12 23:41:1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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