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期物业合同纠纷原被告都需要承担诉讼费吗

福建 - 福州 物业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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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前期物业合同纠纷诉讼费并不一定需要由原告、被告双方来承担。此类费用一般由物业纠纷败诉方来承担。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二十九条 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2、原告在提出前期物业纠纷时,则需要缴纳诉讼费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二十条
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上诉人预交。被告提起反诉,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由被告预交。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可以不预交案件受理费。

申请费由申请人预交。但是,本办法第十条第(一)项、第(六)项规定的申请费不由申请人预交,执行申请费执行后交纳,破产申请费清算后交纳。

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费用,待实际发生后交纳。

2021-04-22 02:59:2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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