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没到期,出租人有权提前收回房屋吗

甘肃 - 张掖 房产纠纷
1位律师回复

海外法律顾问

地区:甘肃 - 张掖

如果合同中没有规定,出租人就必须事先征得承租人同意;如果承租人不同意,出租人就只能继续履行合同。但如果承租人利用租赁的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擅自转租、转借、转让租赁的房屋;擅自破坏租赁的房屋、改变结构、改变用途,或者拖欠房租达6个月之久,出租人就可以提前收回房屋,终止合同了。
【法律依据】
《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人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房屋,因此而造成损失的,由承租人赔偿
(一)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租的;
(二)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三)将承租的房屋擅自拆改结构或改变用途的;
(四)拖欠租金累计6个月以上的;
(五)拖欠住宅用房无正当理由闲置6个月以上的;
(六)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七)故意损坏承租房屋的;
(八)法律、法规规定其他可以收回的。

2021-07-03 23:09:28 回复
其他人都在看:
张掖律师 房产纠纷律师 徐州房产纠纷律师 更多律师>

想获取更多资讯

微信扫一扫
还有疑问?马上咨询在线专业律师,3分钟快速回复!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