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养子女的一方再婚后死亡,子女由谁抚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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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 - 宜宾

抚养子女一方再婚后死亡,可以由其生父生母抚养。继父母和继子女的关系,要看子女与继父母之间是否形成了扶养关系。实践中,一般是这样处理的:
1、继父母和继子女之间形成了抚养教育关系的,继子女未成年的,继父母有抚养的义务;
2、继父母和继子女之间没有形成抚养教育关系的,或者继父母不同意继续抚养的,如果有生父母的,由生父母抚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二条规定,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2021-07-13 17:33:5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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