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划分

江苏 - 徐州 交通事故责任
1位律师回复

法务在线聊

地区:江苏 - 徐州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第2项规定,机动车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2021-08-04 18:09:51 回复
其他人都在看:
徐州律师 交通事故律师 徐州交通事故律师 更多律师>

想获取更多交通事故资讯

微信扫一扫
还有疑问?马上咨询在线专业律师,3分钟快速回复!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