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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案件如何确定管辖法院

辽宁 - 阜新 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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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辽宁 - 阜新

法律分析:


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管辖


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21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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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补充1:


结婚证有小孩离婚彩礼怎么办


收取彩礼的一方应该退还彩礼


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相关补充2:


离婚女方要给抚养费的标准是什么


1、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2、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3、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4、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2023-02-22 16:15:4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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