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相关法律条文,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限是一年。
此仲裁时效期限从当事人知晓或者理应知晓自身权利被侵害之时开始计算。
像未休年假的工资报酬属于劳动报酬的范畴,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倘若因拖欠劳动报酬而引发争议,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一年仲裁时效期限的约束;然而,当劳动关系终止时,就应当在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的一年内提出申请。
这意味着,要是员工仍处于在职状态,对未休年假的追诉不受一年的限制;倘若劳动关系已经终止,那就需要在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的一年内追诉未休年假的相关权益。
2024-10-30 14:14:22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