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四川,若以营利为目的而聚众赌博,当涉嫌以下情形之一时,应予以立案追诉:
1. 组织三人及以上进行赌博,抽头渔利的数额累计达到五千及以上;
2. 组织三人及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达五万及以上;
3. 组织三人及以上赌博,参与赌博的人数累计二十及以上;
4. 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十人及以上前往境外赌博,从中收取回扣或介绍费。
需留意,不同的赌博情形有着不同的标准,达到上述标准的可能会遭致刑事处罚。
倘若属于一般治安管理处罚范畴内的赌博行为,其处罚标准则有所差异。
2024-11-04 14:20:45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