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独立核算的分公司在打官司这件事上是有资格的,要是碰到符合条件的情况,还能去告别人职务侵占。
(2)职务侵占就是说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里的人,借着工作上的方便,把单位的财物偷偷据为己有。
(3)独立核算的分公司有自己相对独立的财产这些权益。
(4)要是分公司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把分公司的财物占为己有,达到了一定的数额标准,分公司就能用自己的名义向公安机关报案,启动刑事程序,也可以直接到法院去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把财物还回来,赔偿损失之类的。
(5)比如说分公司有员工,利用掌管资金的便利,私自把资金拿去自己用,数额比较大,超过三个月都没还,那就可能涉嫌职务侵占了,这时候分公司有权利去维护自己的权益。
(6)分公司可不能任由别人欺负,得积极采取措施,让那些侵占财物的人受到应有的惩罚,把属于自己的东西拿回来。
2025-04-08 09:04:57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