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拐卖儿童罪的法律适用对象主要有这几类:一是实施拐卖儿童行为的自然人,就是以把孩子卖出去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儿童这些行为的人。
(2)二是拐卖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也就是在拐卖儿童犯罪集团里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犯罪分子。
(3)三是拐卖儿童三人以上的,这能看出拐卖行为的规模和危害程度。
(4)四是以出卖为目的,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儿童的。
(5)五是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婴幼儿因为自我保护能力差,是拐卖犯罪里重点保护对象。
(6)六是造成被拐卖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像因拐卖让儿童伤残、亲属自杀等严重后果。
(7)七是把儿童卖往境外的,这种跨国拐卖行为严重侵害儿童权益,还损害国家声誉。
(8)任何实施这些行为的主体,都得面临拐卖儿童罪的刑事追究。
2025-04-16 14:30:25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