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屡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1998〕4号1998年3月17日起施行
第三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准则如下:
(一)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五百元至二千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
(二)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
(三)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
盗窃20000元属数额巨大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018-06-19 11:54:24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