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做法确实存在一定的风险呢。
倘若先进行财产分割,而后再签署离婚协议,那就可能引发一些问题啦。
从效力方面来讲,仅仅单独的财产分割行为,如果没有在离婚协议中明确予以约定,那么在后续出现争议时,就很难被认定为是离婚财产分割的最终方案。
要是没有离婚协议对财产分割做出整体框架性且确定性的约定,很可能就不符合法定的离婚财产分割程序要求。
所以呀,比较妥当的做法是先拟定好离婚协议,把财产分割条款明确下来,接着再按照协议去进行财产分割操作。
并且呢,离婚协议一定要遵循公平、自愿、合法的原则,在必要的时候还可以进行公证等措施来增强它的效力,这样就能更好地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