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合同事务专题 > 合同订立专题 > 交付合格证的附随义务

交付合格证的附随义务

交付合格证的附随义务
合同的订立又称缔约,是合同双方动态行为和静态协议的统一,它既包括缔约各方在达成协议之前接触和洽谈的整个动态的过程,也包括双方达成合意、确定合同的主要条款或者合同的条款之后所形成的协议。合同一般都是双方的法律行为,只有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才能成立,也就是说订立合同是一个动态的过程,不论以何种方式订立协议都必须经过要约和承诺这两个阶段。
2024-10-30 17:56:38 已帮助2448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交付合格证的附随义务

在各类交易,像买卖合同中,交付合格证乃是卖方需承担的附随义务。

合同法的层面来考量,附随义务是依据诚实信用原则而产生的。

就产品而言,合格证可是证明产品质量等能符合相关标准的关键文件。

倘若卖方没有履行交付合格证这一附随义务,那就很可能构成违约行为。

此时,买方有权要求卖方赶紧交付合格证。

在某些特定的情形下,要是因为未交付合格证,导致买方无法正常使用产品,或者让买方遭受了其他损失,那么买方就有权利让卖方承担违约责任,像要求卖方赔偿损失等。

并且,如果产品涉及到一些特殊的行业或者是受到法规的监管,倘若没有合格证,还可能会引发行政责任等一系列问题。

因此,卖方务必高度重视并切实履行这一附随义务,以避免给交易带来不必要的风险和纠纷

查看更多
最新 最热
全部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