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拘留的期限通常最长不超过 15 天,倘若存在两种及以上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需分别作出决定,而后合并执行,合并执行时最长不超过 20 天。
刑事拘留方面,一般情况下,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若认为需要逮捕,应在拘留后的 3 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延长 1 至 4 天。
对于那些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延长至 30 天。
而人民检察院需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 7 天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这关乎到犯罪嫌疑人的后续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