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环境污染罪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后,是否能取保候审。关键还是要看是否满足规定的取保候审的条件。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以下几类人可以办理取保候审: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通俗点概括,就是关久了的、犯罪不严重的、身体状况差的。当然,具体情况需要具体分析,不能一概而论。
综上可知,若涉嫌环境污染罪被采取强制措施的,只要犯罪嫌疑人符合上述情形之一,那么就有可能获得取保候审批准。当然,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犯罪,相关司法解释中明确要求,是不得取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