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损害赔偿专题 > 名誉毁谤专题 > 名誉权原告所在地

名誉权原告所在地

名誉权原告所在地
法律中有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 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另外,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2024-10-31 11:35:36 已帮助2123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名誉权原告所在地

名誉权纠纷案件里,通常是由侵权行为发生的地点或者被告居住的地方的人民法院来进行管辖

这里的侵权行为地包含了实施侵权行为的地方以及产生侵权结果的地方。

而原告所在地呢,在满足特定条件时,可以被看作是侵权结果发生地。

要是原告因为被告的侵权行为,在自己的住所地遭受到了名誉方面的损害,像社会评价降低之类的情况,那么原告住所地的法院就具备管辖权

比如说,被告在网络上散播关于原告的虚假言论,使得原告在其居住的本地社区等范围之内,名誉受到了损害,这种情况下,原告所在地的法院就有权利受理这起名誉权纠纷的案件。

查看更多
最新 最热
全部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